今天福音的背景是耶穌的山中聖訓,「你們聽說過….但我告訴你們….」
這並非說明耶穌要廢除法律,而是要達到法律的滿全。「成全律法」超越了
傳統的條文,內心愛與靈性的生命動機、是基督徒生活與言行的準則。
耶穌來是為在世上建立天主的「神國」,這個國具有一種新精神。
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歸結於「最大」的誡命:『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因愛就是天主的滿全。耶穌常常為了他人的急需和益處,做出了在人看來是
違反法律的行為,但全都符合梅瑟法律的精神,舊約的律法在耶穌身上達致滿全。
不是廢除。因為基督徒的義德,是在於受法律的內外約束。而不是如法利塞人所說的,
只在於法律外在的行為。法律既然是來自天主,那麼哪怕是最小的一節
也絕不會失效,凡法律上記載的必須一一遵守。
*** 讀經一 ***
列上18:20-39
阿哈布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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