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女羅撒  (1617年)

***讀經一***

盧 1: 1, 3-6, 14-16, 22

 在民長執政時期,國內鬧饑荒。沒多久,厄裡默肋客就死了,留下了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

後來,瑪赫隆和基肋雍分別娶了當地的摩阿布女子敖爾帕和盧德為妻。他們在那兒住了十幾年,瑪赫隆和基肋雍也相繼去世了。失去丈夫和兒子的納敖米便打算和兩個兒媳回白冷城,因為她聽說天主垂憐城內的老百姓,賜給他們糧食。

 在她們回猶大的路上,納敖米對她的兒媳們說:你們走吧,回自己的娘家去吧!願主恩待你們,就像你們對待死者和我一樣,她們於是又哭了起來。最後敖爾帕起身吻別她的婆婆,便回自己的家鄉去了。但是盧德仍然留下來陪著婆婆。納敖米對她說:「你怎麼不跟著你嫂嫂,回自己的家鄉和自己的神明那裡去呢?」

盧德回答:求您別逼我離開。您到哪裡我就跟到哪裡,您住哪裡我就住哪裡;您的家鄉就是我的家鄉;您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2納敖米和她的兒媳摩阿布女子盧德從摩阿布鄉間回來了,而白冷城此時正是收割大麥的時節。

 

*** 福音 ***
瑪 22: 34-40

那時,當法利塞人聽見耶穌使撒杜塞人啞口無言後,他們就聚合起來。其中一個法學士用這個問題試探祂:「老師,律法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回答說:「『你當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你的上主。』


這是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誡命。還有第二條與此相似:『你當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全部的法律和先知書就在這兩條誡命裡。」
    

福音反省:

法利塞人和法學士熟識法律和誡命,但他們提問的目的不是為求真理,而是為試探耶穌。面對試探,耶穌直接、坦白和簡單地表明,真理是愛天主,必須生活出來,表現在愛人上。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犯像法利塞人和法學士們這樣的毛病,即在學問和人格,知識和行動之間出現落差。

我們明白道理,但並不一定能活得出來。身為較友,我們可能對聖經、教會法典和禮儀規定頗有研究,但並不一定是好基督徒。今天,讓我們聆聽福音並悔改,生活出福音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