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若三 5-8

親愛的朋友,你關愛幫助弟兄們,

尤其是外地來的弟兄。他們已在教會信友前講述了你的熱忱仁善。你若用天主贊同的態度,幫助他們走上旅途,那便是行善了。實際上,他們是為主的名而奔波,對非信徒並沒有期望什麼。所以我們應當赥待這樣的人,為叫我們成為與真理合作的人。

112 敬畏上主的人真有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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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那時,耶穌給門徒講了一個比喻,教導他們要常常祈禱,不可灰心喪氣。祂說:祂說:「在某城裡有位判官,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個寡婦,不斷到他那裡說:『給我正義的裁決,制裁我的仇人!』

初時他總是拒絕,後來他對自己說:『儘管我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世人,但這個』寡婦老不斷煩擾我,我就給她正義的裁決吧,免得她繼續來使我勞累不堪。』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判官所說的話!天主揀選的人日夜向祂哀求,祂怎能不給他們正義的裁判呢?

祂會遲遲不來幫助他們嗎?我告訴你們:祂定會很快給他們正義的裁判。但是當中子來到時,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德嗎?」


 福音反省:

天主當然不會像比喻中的判官,由於不堪被打擾才應允我們的祈禱。耶穌的意思是:如果連那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世人的不義判官,最終都會找到理由為求他的人主持正義,那麼,本身至善且愛我們的天父,豈不更會答應我們的請求!

所以,我們應堅持祈禱。至於天主何時恩賜我們,以及恩賜我們什麼,祂比我們更清楚。祂給我們的,未必是我們想要的,但一定是對我們更有益的。這就是今日福音所談及的天主要為我們主持的「正義」。為此,我們祈禱時應有一個基本態度,就是相信天主對我們的愛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