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22:20-26

上主這樣說:

不可欺負或壓迫外僑,因為你們曾在埃及地做過外僑,你們不要傷害寡婦或孤兒。你們如果傷害他們,他們向我哭喊,那麼我一定會俯聽,我會發怒,用利劍殺害你們,使你們的妻子變成寡婦,你們的孩子變成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窮苦百姓,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收取他的利息。如果你拿了別人的外衣抵押品,你必須在日落之前還給他,因為這是他唯蓋著身體的依物。若没有了它,他蓋什麼來睡覺呢?他若向我哭喊,我一定會俯聽他,因為我是仁慈的。

 

詠 18 上主,我的力量!我愛慕祢!

 

*** 讀經二 ***

得前 1:5c-10

兄弟姊妹們,你們知道,為了你們的緣故,我們在你們那裡怎樣行事為人。你們效法了我們,以主為榜樣,雖然經歷大患難,仍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言。這樣,你們便成了馬頓和阿雅眾信徒的模範。

因為主的聖言在你們中迴響,不僅傳遍馬其頓和阿哈雅,甚至處處聽聞你們對天主的信德,所以我們不需要說什麼。因為那些人自己傳述我們怎樣來到你們那裡、你們怎樣離棄偶像而皈依天主,為永生的真天主服務,並期待祂的聖子──祂從死者中使之復活的耶穌──自天降下,拯救我們脫免將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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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40

那時,法利塞人聽見耶穌使撒杜塞人啞口無言,就聚合起來。 其中一個法學士用這個問題試探祂:「 老師,在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回答說:「『你要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誡命。還有第二條與此相似:『你要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全部的法律和先知書就在這兩條誡命裡。」

 福音反省:

舊約與新約在談論愛德時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愛意味著效法。十誡的前三誡是為愛天主,後七誡是為愛人。為何要把愛天主放在前面?因為天主是愛,除非住在天主的愛內,否則我們不會懂得什麼是愛及如何去愛。出谷記指出,以色列對待弱勢者的愛德,就是效法天主幫助和善待了曾經是弱者的以色列。

保祿也說,格林多人是阿哈雅眾信徒的楷模,因為他們先效法了主和保祿。所以,基督徒的愛德,是以天主愛我們的方式去愛別人。我們只有先體會到天主對我們的愛,才能效祂去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