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則 18: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

「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致喪亡。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 ── 我主上主的斷語 ── 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

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

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致喪亡。」

    

詠 129 我的心靈期待上主。

 

*** 福  音 ***  

瑪 5:20-26

耶穌對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聽過這句告戒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者必受審判』但我告訴你們:凡向自己兄弟發怒的,必受審判;誰說自己的兄弟是『白癡』,必受公議會的制裁;誰罵自己的兄弟是『瘋子』,就要被投到地獄之火裡。

所以,當你到祭台前獻你的供品時,如果想起有兄弟對你不滿,你應把供品留在祭台前,先去與他和解,然後再來獻你的供品。當你和控告你的人還在往法庭的路上時,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獄警,把你關在監裡。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你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福音反省:

今天,天主藉著厄則克耳先知的口,明確申明祂絕不希望惡人喪亡,而是希望他們能悔改得救。所以說,人的得救與否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與天主的恩寵合作,棄絕罪惡、走向聖善。耶穌勸戒門徒們「先與自己的對頭和解,再來獻供品」,也是在提醒我們,要爭取機會為自己的得救努力,而不要固執於惡,錯失良機。

教會歷史中,關於「人的得救有多少是憑著個人的努力,又有多少是仰賴天主的恩寵?」一直是個無法定論的神學課題。願我們不斷學習和反省,成為在天主恩寵祝佑內為自己人生負責任的基督徒,而不要做把一切都推給天主和他人的「巨嬰」。

 

小編:

耶穌強調法律的精神,不在於刑罰,而在於內心的改變,尊重他人,對別人關懷有善。

能夠有勇氣主動去和弟兄姊妹們和好,與親人朋友的關係,反映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是來自於天主的恩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