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紀教難的原因及事蹟(二)

各位聽眾朋友,您好! 我是陳亭!
上星期在朝聖的旅途上,我們看到公元第三世紀教會內的黑暗面,也在公元202年目睹了北非迦太基一場空前悲壯的大教難,兩位年青的婦女“伯爾伯都亞”、“菲力齊大”及幾位年青人,在各種屈辱和慘烈的競技場中被野獸撕碎咬爛、被劊子手用劍砍死那種悲壯激昂的殉道,真是驚天動地!難怪「殉道者大事錄」的編者說:「你們這些親眼見到這些事的人,你們要紀念主的榮耀,你們這些讀或聽到這段傳記的人,將與諸位殉道者通功,並與主耶穌通功,榮耀歸於主基督耶穌!」我相信,在上星期收聽這個節目的人,也像我一樣一定深受感動久久不能自己,從心中發出浩歎,那份由衷欽佩的情懷不禁油然而生。
“塞弗祿”皇帝對基督徒的迫害固然是殘酷的,比以往各次的迫害更為廣泛、更為有組織,但是並不是全面性的,並不以全體基督徒為對象,在以後的三、四十年,羅馬並沒有採取全面性的迫害,而是鎮壓和寬大的政策互相交替,可以這麼說,羅馬當局對教會所採取的態度還不確定。
“塞弗祿”的兒子“加拉卡拉”是羅馬歷史上最凶狠的暴君之一,其殘酷的程度不亞於“尼祿”、“道米先”、“高摩德”,然而他對基督徒並不採取嚴厲的政策,他雖沒有撤銷“塞弗祿”頒的仇教指令,但是呢!並不認真執行這個指令,在“加拉卡拉”當政的時期,只發生過幾次地方性的仇教暴動。
“加拉卡拉”被刺以後,由他的侄子“埃拉‧加巴拉”登基為皇,他荒淫無道,只知道尋歡作樂,對治理國政絲毫不感興趣。他計劃在巴拉丁山上建造一座神殿,將所有宗教的神,也包括基督徒的神在內,供在「日神」的四周,但神殿還來不及建造,就被人推翻了,由“亞歷山大”登基為皇。“亞歷山大” 受太后“朱莉亞”的影響,本身對羅馬的傳統觀念頗為冷淡,因為“朱莉亞”對聖教會頗有好感,再加上朝臣中,信教的頗不乏人,而不肯對基督徒下毒手。他是綜合派的信奉者,與基督徒關係甚為良好,在他當政的時代,基督徒雖然沒有法律上的地位,至少他們有權,以他們認為適當的地方欽崇天主。可惜“亞歷山大”在位不久,就被“馬西米奴”推翻了。“馬西米奴”原是一個巴爾幹半島上的牧羊人,身材魁偉、粗暴中還帶著狡猾,在軍事政變中登上皇位,於是就把羅馬帝國當時的政策,作了個180度的改變,就因為“亞歷山大”對基督徒採取的是寬大政策,他便選擇了恐怖政策,這次的迫害,政治成份多於宗教成份。他在詔令中特別注意教會的領袖人物,在他眼光中認為,使基督的教會解體比消滅教友更為重要。皇帝的詔令是否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事實上,那時候帝國的許多地區與中央政府已經脫離關係,有些省區的行政首長視詔令如同具文;在有些省區,官員們還遵奉著皇帝的命令,焚毀教堂、逮捕主教,司祭判處死刑,有時連普通教友也被判死刑;教宗“蓬西安”和聖“希玻利特”被放逐到撒丁島;近東的卡帕多西亞和本都迫害相當慘烈。好在這次教難並不長久,不久因為日爾曼人的入侵,“馬西米奴”全力抵抗外敵,無暇兼顧國內的宗教事件。三年後,“馬西米奴”也被衛兵所殺,仇教政策也就終止了。

“腓力”登上皇位後,更完全走上與基督徒妥協的路。“腓力”並沒有頒佈任何迫害教會的詔令,他和基督徒的關係相當的融洽,待基督非常寬大,但仇教的怒火並未全面平息。“腓力”在位的最後幾個月,亞歷山大城又發生了仇教事件,基督徒在街上,甚至在自己的家裡受到襲擊,被群眾用石塊打死,基督徒的住屋普遍受到搶劫,而搶劫的人彼此分贓不均互相鬥毆,動員了全城的治安人員出來彈壓,暴動才告平息。
公元249年,“代西烏”登上羅馬帝國的皇位,他出生於多瑙河流域的羅馬家庭,他也是原籍伊利利阿省區的第一個皇帝。伊利利阿省區,比羅馬帝國其他省區,更富於軍事精神和古羅馬人的傳統品德。伊利利阿是當時的國防重鎮,駐屯在這個省區的軍隊都得經過嚴密的挑選才夠資格。“代西烏”是一個因著戰功而昇任的軍官,是古羅馬傳統的典型代表,他登上皇位以後,就力圖恢復舊日羅馬的繁盛,國教呢?是他籌劃重建的政治制度的一部份,他認為,崇拜羅馬的神袛和崇拜皇帝的宗教儀式,就是向國家效忠的表示,拒絕舉行這種宗教儀式的人,便是判亂賣國份子。所以,公元250年,“代西烏”的仇教詔令宣佈,也因此帶來了全面性的、有系統性的迫害,其恐怖的程度,足以使被選的基督徒信友喪失信仰。“代西烏”詔令的對象,並不只以基督徒為限,凡是不遵奉國教的人,依法都應加以嚴厲的懲罰,但受害最深的是基督徒。
仇教詔令的執行非常的認真,在法定的期限內,帝國各地方的司法當局,應該搜查管區內可疑份子的宗教,這個命令是一般性的,執行的官吏絕對沒有任意解釋、彈性處理的權力,司法當局不能等到有人告發檢舉時,才採取行動,他們應該主動的去搜查和逮捕。詔令打擊的對象,除了主教、司鐸以外,也包括普通的教友在內,甚至連埃及最偏僻的鄉村,也雷厲風行地推行著迫害基督徒的運動。迫害的運動一開始,不信國教的嫌疑份子被帶到地方委員會審問,這個委員會由當地士紳和公務員組成。我們知道,羅馬帝國戶籍制度是很嚴密的,所以基督徒很不容易漏網。假如委會認為罪証不足的案件就給撤銷,其餘的就被帶進神廟,接著就強迫他們向神像祭獻,或在神像面前獻香;被認為有基督徒身份的嫌疑者,就應該宣讀一篇褻瀆天主聖教會的聲明書,還必須當著眾人公開宣佈否認基督,接著大家舉行聚餐,那是一種宗教性的聚餐,嫌疑犯應該當著眾人吃祭獻過的肉、喝祭獻過的酒,履行了這些手續之後,基督徒的嫌疑身份便算洗刷清白,當局最後再發給一張証明書,上面呢,有詳細日期、當局的簽署、領証人的身份,証明他不是基督徒。在各地的考古學家先後發現了許多証明書,內容格式也都是一聿的。
“代西烏”的目標是很明顯的,他不是一個嗜血的劊子手,他和過去的“圖拉真”皇帝一樣。“圖拉真”曾經說過,他並不希望重罰信教的人,而是希他們停止信教。官吏們盡量採用迫使基督徒背教的措施,而不擅開殺戒,於是就用各種酷刑、硬騙軟哄、威脅利誘,希望基督徒能背教。這真是一種相當惡毒的辦法,許多的基督被幽禁在地牢,一連好幾個月也不加判決,他們但求一死,以身殉道,官吏們竟以驚人的耐心,勸誘被告們,直到用盡了一切殘酷的刑罰之後,才將基督徒殺死。“奧利振”曾經為我們描述當時的情形:當被告苦勇地忍受著殘酷的刑罰,不肯屈服的時候,法官感到很苦惱,只要他們能夠說服一個被告背了教,他便感到無限的快樂。
這次的迫害運動是全面性的,在帝國各地同時實施,所不同的是酷烈程度的強弱而已。這裡要完全看執行的官吏個人的性格、當時的情緒、以及地方的環境來決定。比較人道的法官,故意的延緩執行詔令的時間,希望皇帝有一天會把詔令取消。在埃及,有些信奉「偶像教」的農民,因為不滿羅馬的統治,便樂於窩藏逃亡的基督徒,在很短的幾個月下來,殉道的教友數目已經相當的可觀了。
教宗“法比盎”是這次迫害運動中的第一個殉道者,他遇難的時間是公元250年1月,由於迫害的手段太強烈,在他死後的幾個月內,繼任的人選都無法產生。在羅馬許多司鐸和教友被逮捕,一部份病斃在牢獄中;一部份被押解到礦山的坑谷裡作苦工;一部份被判處了死刑。這些殉道烈士,社會各階層都有,有皇家的僕人、也有路過羅馬的外方人。搜捕迫害的行動就像漁網那樣的嚴密,很少有基督徒能夠倖免。迫害由羅馬擴展到義大利全境,就在那個時候,發生了悲壯動人的聖女“亞加大”的殉道事蹟。“亞加大”是西西里島上的一名少女,總督因為看上了她的美貌,企圖勸誘她背教,遭到“亞加大”的嚴厲拒絕,惱羞成怒,把“亞加大”放在燒紅的炭火上,活活的烤死。
西方各地所受的迫害,比東方和非洲要輕得多,比較著名的是巴黎的主教聖“得尼”,他被斬首致命,與主教同時遇害的,是他的兩個伙伴,他們在法國南部的土魯斯,撒都尼努被人和一條發怒的牛拴在一齊,再從高處被推入深谷; 在西班牙,有兩個主教變了節,背了教,因而引起基督徒的公憤。這一段事蹟証明了,絕大多數的信友對是非善惡辨別得很清楚,不肯盲從少數懦弱的地方教會的領袖。
在非洲,若干教友過去曾受了異端邪說的影響,精神方面的武裝大為削弱,遇到這場空前未有的打擊,抵抗的力量也就薄弱得多,非洲主教聖“西彼廉”自認為,自己殺身成仁的最後關頭還沒有到,遂到鄉下去暫避,繼續在暗中領導各地區的教會團體英勇保衛信德。充實精神上的力量,這不是懦弱,而是一種明智的措施,在他轄區內的神長教友,不少被監禁、充軍、屠殺,七年後,在“瓦來利安”皇帝發動的迫害中,非洲教會給殉道者的教會,寫下了最光榮的一頁。
各位聽眾朋友,我們今天朝聖的旅途,暫時在這兒打住,謝謝您的收聽,也期待在下星期的同一時間 ,和您在空中相會,陳亭祝福您,願天主的恩寵平安與您同在,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