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婦方濟加‧尚達爾 (1641年)

*** 讀經一 ***

9:1-7; 10:18-22

他在我耳邊大聲喊:

「懲罰即將降臨此城。看,每人手中都拿著致死的工具。」有六個人從上邊朝北的門走來,每人帶著死亡的工具,同行者當中有一人穿著細麻衣,身邊攜帶著書寫的用具。他們來到後,便在銅祭壇旁停下來。

於是以色列天主的榮光從他所棲息的革魯賓身上升起,來到聖殿的門檻。雅威呼叫那身著細麻衣、攜帶書寫用具的人,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凡是有誰為這城裡所有的壞事而歎息、哀痛的,你就在這人前額畫十字記號。」我聽到他對其他人說:「你們也隨他走遍城內,進行擊殺。

你們的眼睛不要憐視,也不要顧惜。年老的、年輕的、處女、孩童和婦女,殺盡他們,但是不要傷害額上有十字記號的人。」他們從聖所開始出擊,擊斃了聖所前的長老。雅威對他們說:「讓庭院填滿死屍,讓血跡玷污他們的聖殿,然後你們就出去,去擊殺城裡的人。」雅威的榮耀從聖殿的門檻上升,停在革魯賓上面。

 然後革魯賓展開翅膀,在我眼前從地面升起,輪子也隨之而行。他們停在雅威聖殿的東門門旁,以色列天主的榮光也停在他們上面。這些就是我在革巴爾河畔所見,背負著以色列天主的活物。

現在我明白了,他們就是革魯賓,每個革魯賓都有四張臉、四隻翅膀,翅膀下麵有似人手的東西。至於他們面孔的形狀,就像我在革巴爾河畔所看到的臉一樣,每個都向臉前一方前進。

 

113 上主的光榮凌駕穹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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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20

那時,耶穌說:「如果你的兄弟得罪了你,你要單獨向他指出他的過失。如果他肯聽你,你便將你的兄弟贏回來了。如果他不聽,你就帶一兩人同去,憑兩三個證人作證,能確定這件事情。如果他仍然不聽他們應該向教會報告。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肯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或稅吏看待。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在天上也要被捆綁;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必得釋放。同樣,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求,無論求什麼,我的天父一定會給你們實現。因為哪裡有兩三因我的名相聚,我就在他們中間。」

 

福音反省:

愛是為讓對方變得更好,不會目睹對方陷於過失之中而袖手旁觀。當有人得罪或傷害我們時,我們的第一「正面」反應往往是克制和忍讓。這樣做固然不錯,但還不夠,因為基督徒的愛德不是一種獨善其身的「私德」。

愛德,首先在於愛別人,而不是自私地愛自己。所以,當他人犯錯時,愛德要求我們去規觀他們,好讓他們改正,以變得更好、更讓天主喜歡。不僅如此,耶穌還讓我們三番五次、想方設法、竭盡全力地規觀他們,因為祂不願失去任何一隻羊。讓我們用耶穌的心情,去愛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