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天主在萬有之上」與「愛人如己」
法學士試探立法者 —— 耶穌,那條誡命是最重要的。
耶穌回答:第一大誡命是「全心、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第二條是「愛人如己」。這兩條是全部法律和先知書的總綱。
愛主為法律之本,猶太人至今每天當唸的「信經」。
梅瑟的法律: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
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
你應牢記在心,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
假使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却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的;
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
我們蒙受了這命令:那愛天主的,也該愛自己的弟兄。
兩條誡命是分不開的,愛人是愛天主的具體表現。就如父愛了我,
同樣我也愛了你們;你們應存在我內,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
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祂內一樣。
*** 讀經一 ***
則37:1-14
雅威的手按在我身上。
他的神靈引我出來,將我放置在填滿了白骨的山谷。
他帶我在山谷的四周走,我看到地上好多乾枯的骨骸。
雅威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骸能複生嗎?”我說:“雅威,惟有你才知道。”
他對我說:“向這些骨骸說預言。你對他們說:乾枯的骨骸呀,聽雅威的話!
雅威對這些骨骸說:我要使神靈降到你身上,使你複生。我要使你生筋長肉,
皮膚包住身子,並將我的神靈賜給你,使你複生。那麼你便會明白我就是雅威。
”我遵照所吩咐的說預言,正在說的時候,便有一陣吵嚷和騷動,這些骨頭相互聯結起來了。
我看到他們生筋長肉,還長出皮膚包住他們,但神靈卻不在他們身上。
於是雅威對我說:“人子呀!呼喚神靈來,你要對神靈說:雅威說:神靈,你從四方的風中吹來。
向這些已死的人吹氣,好使他們複生!”我按雅威的吩咐說預言,
神靈就進入他們體內,他們都活過來了,雙腳站立著,是一支強大的軍隊!
雅威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骸就是以色列的家族。他們常說:‘我們的骨骸枯乾了,
希望也破滅了。我們被遺棄了。’因此你要說預言,
告訴他們雅威說的話:我要打開你們的墳墓。將你們從墳中帶出來,
帶領你們回到以色列的土地上去。我的子民呀!當我打開你們的墳墓,
將你們從其中帶出來時,你們便會知道我就是雅威。我要將我的神靈放在你們身上,
使你們複生。我要使你們在你們的土地上振興起來,
那時你們便會明白我就是雅威,我言出必行。”
詠107
上主親身所救贖的, 由敵人手中救出的,
從各地召集來的,東西南北聚來的。
*** 福 音 ***
瑪22:34-40
當法利塞人聽見耶穌使撒杜塞人啞口無言後,他們就聚合起來。
其中一個法學士用這個問題試探 祂說 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你要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 天主。』
這是最大和第一條的誡命。還有與此相似 的第二條:『你要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
這兩條誡 命就是全部的法律和先知書的根據。」
福音反省 :
耶穌對法學士問題的回答,是猶太人耳熟能詳的。盡心盡力愛上主,來自《申命記》;
愛人如己, 出自《肋未紀》。只是耶穌把看起來不相干的兩者 置於同樣的高度,並彼此映照。
此回答體現了耶穌 的高度智慧,也解決了猶太人一直在爭論的老話題:
哪條誡命才是上主法律的冠冕?畢竟在耶穌時代, 上主的法律已經被法學士們演化出了六百多條。
耶 穌此舉也回應了祂曾說過的,祂來不是為廢除法律, 而是為成全,
使上主法律的精神浮現,此精髓即:愛。 奧斯定描述愛主愛人的誡命,彷彿靈魂飛向天主 的雙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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