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莫尼加 (387年)

*** 讀經一 ***           

得前 4:1-8

最後,弟兄們!

我們在主耶穌內向你們請求:我們教導你們如何以中悅天主的方式生活,你們也照做了,但希望你們有一個新的超越。你們知道,我們因主耶穌而給你們的誡命。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棄絕邪淫。你們每個人應知道,該以聖潔和尊重來保持自己的身體,而不要放縱情欲,行為好似那些不認識天主的外邦人。

希望沒有人會在這方面損害自己的弟兄姊妹;因為主會為這一切主持公道,正像我們對你們一再強調的。天主召叫我們,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而是要我們進入聖潔之境。若有人對這誡命不以為然,那麼他所棄絕的不是人,而是賦予你們聖神的天主。

 

詠 97 義人,你們要因上主而歡慶。

 

*** 福  音 ***   

瑪25:1-13

那時,耶穌對門徒們說:「天國好像十個童女拿著自己的燈出去迎接新郎。她們當中五個愚笨,五個精明。那愚笨的帶了燈,但燈的容器裡卻没有油:那精明的帶了燈,還把她們的燈裝滿了油帶來。因為新郎遲遲未到,她們都打盹兒睡著了。

到了半夜,有人喊說:『新郎來啦!快去迎接!』眾童女立刻醒來,整理好她們的燈。那些愚笨的對精明的說:『把你們的油給我們分一些吧!我們的燈快熄了!』但那些明智的回答:『不行,這些油可能不夠我們和你們用。你們最好去賣油的地方為自己買吧!』她們出去買油的時候,新郎來到了。

那些已預備好的,就跟新郎一起進去參加婚宴,門便關上了。後來,其餘的童女來到,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吧!但他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你們不知道人子來臨的日期和時辰。」

 

福音反省:

古時猶太人的婚禮常在晚間舉行,期間用火炬引領遊行隊伍,將新娘帶到新郎家中。擔任伴娘,為年輕女子是很大的榮幸,但若被關在婚宴門外,則是她們最大的夢魘。這裡的「燈」就是指火炬,伴娘(童女)需要準備足夠的油,為遊行隊伍照亮夜路;没帶足燈油的愚笨伴娘會錯過某些過程,同時也是對新郎新娘的輕蔑,故不能進入宴席。

基督是新郎,教會是新娘。身為教會的一份子,我在事奉基督的事上是細心謹慎,憑信心持守到底,還是常疏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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