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聖母於聖殿

*** 讀經一 ***

11:4-12

他們就是立於普世之主面前的兩棵橄欖樹和兩盞照明的燈。

若有人想傷害他們,他們就從口中噴出火燒死仇敵;凡欲加害他們的也會這樣被消滅。在宣講預言的日子裡,他們有權封閉天空而不降雨露;他們也有權使水變成血;或是隨其所願地以各種災禍來打擊大地。當他們完成見證之時,由深淵來的猛獸跟他們決鬥,終於擊敗並消滅他們。

他們的屍體被棄於大城的街市上,就是他們的主被釘十字架的地方。這城用象徵方式可被叫做索多瑪或埃及。各民族、各支派、說不同語言的諸國萬民,都要來看他們的屍體,在三天半內不准人把他們埋葬於墓中。地上的百姓真開心!興高采烈地交換禮物,因為這兩位先知曾讓地上的居民受折磨。

然而三天半過後,由天主而來的生命氣息吹進他們體內,他們就站立起來。這景象令看到的人大為恐懼。我聽見天上有聲音對他們說:「升到這裡來!」於是在仇敵的眼前,他們乘著雲彩升上天去了。

 

144 上主,我的磐石,應受讚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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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40

那時,幾個宣稱没有復活的撒杜塞人也來問耶穌:「老師,梅瑟給我們寫過: 如果一個人死了,留下妻子,且没有子嗣,他的弟弟該娶寡嫂為妻,替哥哥生子留後。曾有七兄弟,老大娶妻後死了,沒有子嗣;然後老二、老三心娶過寡嫂,七個都如此,且都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

等到復活時,她應該是誰的妻子呢?因為七個人都曾娶過她為妻。耶穌對他們說:「今世的人也娶也嫁,但那些堪當入來世、從死者中復活的人,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已如同天使,不會再死,是復活的人,天主的兒女。

死者是會復活的,梅瑟在《荊棘篇》中已經指明,他稱上主為:『亞巴辣罕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和雅各伯的天主』,天主並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因為在天主前,所有的人都是活著的!」有幾位經回應說:「老師,說的好!」他們不敢再問祂什麼了。

 

福音反省:

耶穌在此肯定兩個事實:一是復活,一是復活後的生命。人會復活,是因為天主是生活的,祂是活人的天主。祂創造我們,是為讓我們生活在祂內。而祂是永生者,所以當我們活在祂內時,便能分享祂永生的生命。由於祂愛著和想著我們,即便我們死了,祂仍然會從祂的記憶和愛情中把我們復活起來。

而復活後的生命,是與所有人一起共融在天主內的生命;那是絲毫不為自己,只為更深更廣地在天主內彼此相愛的生命;那是如同天使的生命一樣,不把愛局限於私己,而更要朝向天主和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