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濟利祿主教聖師 (386年)

*** 讀經一 ***

4: 1, 5-9

以色列,現在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令和規章,

並盡力遵行。如此,你們才能活下去,進入並佔領雅威、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土地。

我按照雅威,我的天主所吩咐的將法律典章訓示你們,讓你們在即將進去得為產業的地方遵行。你們要謹守遵行,這樣在萬民眼中你們便會顯出是有智慧、有見識的民族。他們知道這一切法令時,便會說:「這偉大的民族,真是有智慧、有見識。」

有哪個民族的神明,能像雅威我們的天主,在聽到我們的呼求時,如此接近我們呢?又有哪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則和律令,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律法呢?你們要小心謹慎,不要忘了你們親眼看到的神跡,一生一世都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們的心,並要將這些事傳給你們的子孫。

 

詠 147   耶路撒冷,請你讚頌上主! 

 

**** Gospel ****

5: 17-19

那時,耶穌對群眾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消滅了,法律上的一點一劃也不會作廢,直到全部達到圓滿。

所以,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

福音反省:

在經師和法利塞人眼中,耶穌違反安息日、不遵守取潔禮、同罪人交往,無疑都觸犯了梅瑟法律。因此祂被懷疑企圖廢除法律和先知就不足為奇了。事實上,耶穌治癒病人、召叫罪人、服務弱小,件件都符合梅瑟法律的精神。正如祂對經師所說的那樣,所有法律的目的都必須歸結於這最大的誡命:「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谷 12:28-34)。

因此,耶穌教導門徒們,當社會和宗教的法律與此誡命產生衝突時,應讓路給「最大的」。祂始終秉這樣的原則,即使被懷疑、責難也不放棄,直到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對法律最圓滿的詮釋。作為督徒,我們也當有這樣的理念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