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妄用天主的聖名」,這是談尊敬的第二誡。
天主的子女,無論在思想或言語方面,應該對天主表示誠摯的敬意。避免妄用天主的聖名:教會提醒我們不可輕易許願;不可為私人小事以天主之名發誓,除非當言語對事情的真實性關係很大;如果為了抱怨或表示憤怒,而故意妄用、呼求天主之名,這對天主也是極不恭敬的;詛咒天主所造的萬物,也犯了不恭敬的罪。
第三條誡命「當遵守主日」。就是天主的子女們應該每星期有一天,把我們日常事務暫且拋開,而熱心專務崇拜天主的事以及發展我們的精神生活。還要勉力做一些熱心的神功、設法做一些愛德的工作。(圖:荒漠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