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誡的第一條,只可崇拜天主,不可敬拜邪神。
「我們不可拜魔鬼、也不可迷信」。惡魔原來是天使,違背天主的誡命拋棄了天主,而變成魔鬼。牠並不知道將來所要發生的事情以及人心裡的意念。天主不准牠以人力所不能抗拒的來誘惑人或隨便傷害人。所以我們根本沒有理由怕牠;有些人相信有鬼,它並不是魔鬼,而是已亡者的靈魂。他的靈魂是由天主審判、安排,絕不可能來害世人。只有全能的天主,才能預知未來、可以決定我們的命運。所以,如果我們把天主獨有的權威能力,妄加於被造物的身上,求它們的福佑,都是侮辱天主的。(圖:王世中弟兄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