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難的原因與過程
─道米先如何迫害教友

各位聽眾朋友,您好!
首先我把上星期的「朝聖之途」的內容作個概略的介紹。公元81年,“道米先”登基成為羅馬帝國的皇帝,到公元96年,他死於非命為止的這段時間內,他為了鏟除異己、摧毀反對他的勢力,先從貴族階級開刀,並把直接或間接與反叛有關的人物,一律處死或充軍異鄉,然後箭頭就轉向了猶太教徒和基督徒。今天,我們就要來看一看,“道米先”如何迫害基督徒,歡迎您的收聽。
自從羅馬軍隊攻陷耶路撒冷,毀滅聖殿以後,過去猶太教徒向聖殿繳納的捐稅,羅馬政府照舊徵收,名義上是擴充「朱彼特神」的祭祀費用,實際上都入了國庫。“惠斯巴西安”和“提都”父子先後執政期間,徵收捐稅的辦法還相當的寬大,等到“道米先”登基以後,便改採最嚴峻的辦法,而且還把徵稅的對象予以擴大,除了真正的猶太教徒外,凡是信奉一種教的,都應當納稅,這樣一來,基督徒也都應該負擔這項捐稅了。為什麼將基督徒和猶太教併為一類了?政府是否故意引誘基督徒提出抗議,而讓他們自己暴露身份,然後將他們一網打盡?除了這種宗教性理由外,羅馬政府也是想要增加國庫的收入,才擴大了增稅的對象。總括來說,“道米先”的迫害聖教會,基本上是含有政治作用的。他曾經聽人說起,基督將會舊地重臨,統治世界,所以內心不免惴惴不安,擔憂自己的皇位終將不保。他發動的迫害,先從貴族中的基督徒開始,“亞基呂”總督犧牲了!自己的堂兄弟“克肋孟”也在莫須有的罪名下判處死刑,“克肋孟”的妻子“道米提拉”也被放逐到荒島上。多疑的他為了要斬草除根,更不惜派人到巴勒斯坦搜捕猶太國王的舊裔,聖“猶達”宗徒,原是耶穌的近親,所以他的子孫就遭到逮捕,送往羅馬受審。
迫害越演越烈,後來竟發展成為全面性的迫害。“道米先”在位的最後幾年,也就是公元92到96年,迫害達到了高潮。公元96年,“格肋孟”教宗致書給「格林多教會」,曾提到羅馬教會團體遭受了嚴重的災禍和打擊,這次迫害的殘酷,和“尼祿”的時代不相上下。例如,聖“若望”宗徒受到「鼎鑊」的酷刑,被投入沸油之中,就是那段時期的事。這次的迫害,更遍及全國,不只以羅馬一個地方為限,聖“若望”放逐「巴特摩斯」島時,對殉道烈士遭遇的苦難,記憶猶新,所以當他執筆撰寫「默示錄」時,字裡行間透露著他對這場大屠殺感到無比的悲哀。
在第一世紀末葉,聖教會完全籠罩在恐怖的氣氛中,但是天主的事業,是經得起任何打擊的,打擊越強烈,教會的基礎越鞏固,在憂患交加、困難重重的環境中,教會一天比一天壯大,踏在自己鮮血的道上邁步前進,而固守信仰的聖教烈士,不肯崇拜邪神,與羅馬政權發生摩擦,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事。聖“若望”在「默示錄」第十三章15節上指出:「不欽崇野獸和它圖像的人,都被殺死!」還有「默示錄」第17章第2、第6、以及第18章24節的話:「以污穢的酒灌醉了世界,將它的長袍浸泡在信友的鮮血中」,這是,前後30年間,羅馬與聖教會的對立,日趨明顯,大規模的屠殺,已是劍拔弩張,迫在眉睫了。而一般人民對教友們盲目的仇視,完全是因為不明瞭聖教會的真實性質,便杜撰了種種幼稚無稽的誣詞,誹謗教會。聖教會越發達,盲目的仇恨越強烈,這種毫無根據的誹謗,往往釀成流血慘劇,很多信友便這樣受到無謂的犧牲了!

為什麼一般無知民眾會仇視信友呢!這其中的原因很是複雜,我們綜合成5個項目來跟聽眾們做說明。(1)教友們的生活方式太嚴肅,普通人自愧不如,便因忌妒而生仇。(2)教友們反對當時流行的放蕩生活,不肯與一般的人同流合污。(3)為了避免官廳的查緝,教友們往往秘密的舉行集會,有時候也在晚上集會,在外教人目光中,這些集會多少含有神秘的色彩。(4)教友大部份屬於平民階級,也就是一般貴族們認為沒有出息的人。(5)迫害運動擴大後,大家競相挾嫌告發,同時懷著一種幸災樂禍的心裡,以殘殺和酷刑來滿足自己仇視的心理。此外,由於一般人對基督聖教的禮儀認識不夠,因而產生了很多的誤會,例如舉行聖體禮儀時,被人誤會是吃人肉喝人血的野蠻行為。這一類荒唐無稽的誤會,在第二世紀最為流行,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在公元150年左右,有一個才識平庸,徒有虛名的修辭學家名叫“傅龍冬”,他竟妄稱基督徒把一個幼童和在麵粉裡面,叫一個新教友用刀刺破他的心,並喝他的血,再由參加集會的人將幼童的四肢分解。像這樣幼稚的故事,一望而知,完全出於虛構,居然會有人有聲有色的加以敘述,可見,當時人們對聖教會的真正性質,顯然一無所知。
另一類危險性比較輕微的譏諷,是歪曲聖教會的內容,把教會的教義描寫成荒誕不經,例如,當時人們傳說,基督徒崇拜的是一個有驢子的頭卻有人的身體的神。公元1857年“巴拉坦”曾發掘出一幅壁畫,那幅畫是用小刀彫刻在牆上的,畫著一隻驢子被釘在十字架上,這幅壁畫現在保存在羅馬「基卻博物館」,旁邊有一行小字寫的是:這是“亞力撒瑪”所崇拜的神!由此可見,無知的人用多麼幼稚可笑的方式詆毀聖教會。此外,一般人的心裡,遇到有災禍發生,就會想辦法找出一個人來,把全部責任都卸在他身上,方才肯平息心頭的怒氣,這種策略,暴君“尼祿”知道得最清楚,所以在羅馬大火後,便很巧妙的把全部罪責一古腦兒的推在基督徒身上,自己既可置身事外,又可以平息民怨。在外教氣氛非常濃厚的羅馬社會,一般人的思想帶著強烈的迷信色彩,再加上巫術盛行,遇到了任何不幸的災難,便想入非非,歸咎於某種超自然的邪魔勢力。他們認為,基督徒常在深夜舉行宗教儀式,而通常巫師作法也都在夜間,所以這些基督徒一定在施展某種秘密的巫法,降災禍給一般人民。“戴爾都良”曾感嘆的說,在台伯河泛濫成災的時候、在尼羅河乾旱的時候,無論有地震、災荒、戰爭、瘟疫,一切天災人禍都應由基督負責,百姓們就會大聲高呼:「把基督徒帶去餵獅子!殺掉基督徒!」最後,物質利益的衝突,也是引起若干商人仇視基督徒的一項因素。因為聖教會的教義,普遍傳入民間以後,售賣迷信的宗教器物,以及售賣祭祀用的商人,營業一落千丈,而製造這些迷信偶像等宗教器物的,則面臨了失業的危機,他們便與基督的聖教會勢不兩立,一心予以破壞。此外,私人的忌妒爭吵、挾嫌報復,也往往是大規模迫害成為重大教難的導火線。
總之,迫害聖教會的因素是很複雜的,有很多情形,盲目的或由私人發動的仇教行為,往往是由神廟管理人、巫師或是外教司祭的挑撥教唆而引起。群眾的情感是很容易被激動的,於是就一呼百應,便發生聚眾搗毀信友舉行宗教儀式的處所、以及信友的公墓等暴動行為,事態一擴大,人們便把信友扭送衙門,控告信友不信國教,要求官廳支持群眾的行動,依法懲罰處理。發展到這個階段的時候,就發生了迫害教會的合法性問題,當然群眾情感一旦衝動起來,絕不會考慮自己的行動是否合法,而且根本將法律問題擱在一旁了。我們要問,事情一鬧到官裡,政府人員對這些個不法的暴動,採取怎麼樣的態度呢?關於這一點,羅馬官吏的態度一般來說,很值得我們的稱讚的,因為他們有守法的優良習慣,往往設法彈壓暴動,維持最低程度的法律立場,例如“圖拉真”皇帝時的“畢利納”,就是一位在迫害聖教會的教難中,奉公守法,主持公道的開明官吏。“畢利納”在公元112年任總督的任內,上書給“圖拉真”皇帝,詳細的報告了基督聖教發展的情況,請求皇帝決定處理的辦法,“圖拉真”也就根據“畢利納”的奏章,制定了對待基督徒的政策,這是基督徒在羅馬帝國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正式獲得確定。這個政策的主要內容有三點。第一點,政府當局不必主動地查緝誰是基督徒。第二點,如果基督徒被人檢舉,經過偵訊屬實的話,就應依法處罰。第三點,如果被檢舉者否認自己是基督徒,並且崇拜羅馬的神類,就應立刻銷案加以釋放。“畢利納”的奏章和“圖拉真”皇帝的詔書,是很重要的歷史文獻。這兩個文件,告訴了我們,耶穌死後八十年左右,福音在羅馬帝國發展的具體情況,同時也解釋了「安東尼王朝」對基督所採的態度。我們根據這些文件可以知道,「安東尼王朝」的四位皇帝,素以仁慈愛民見稱,為什麼竟縱容下屬屠殺教友呢?
“圖拉真”是羅馬帝國可數的賢君之一,他對百姓相當的寬仁。他曾說過,與其無罪的人受不白之冤,寧可使有罪的人逍遙法外。而“畢利納”呢,也是一個具有高尚道德的良臣,宅心仁厚,對待奴隸常慈愛,在他的信函當中,我們看到他多麼關心奴隸的生活,自動解放他們,看到奴隸患應而心生不安、看到奴隸天逝而心生悲哀。公元112年,“畢利納”以皇帝特使的名義,治理本都和俾斯尼亞兩省。“畢利納”辦起公事來,一絲不苟,非常有責任心,遇到了棘手的問題,就即刻向皇帝請示,而當時基督徒的地位確實是很微妙的,究竟如何處理?“畢利納”自個兒不敢擅作主張,於是就上書皇帝。在當時,小亞細亞地區,聖教會很發達,許多教會團體,還可能是聖“保祿” 宗徒自己親手建立的,聖教會也給當地的社會生活,帶來了澈底的改革,人們不再到神廟去祭神,也不再信奉羅馬的國教,售賣祭品的商人,營業大受影響,若干基督徒被告下獄,解送到皇帝的特使“畢利納”的地方來。各位聽眾,那麼“畢利納”是如何處理呢?我們會在下星期的節目中,向您報導,因為今天的時間已經到了,陳亭要在這兒跟您說再見,祝福您愉快,願天主的恩寵永伴隨您,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