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意識的等級不同來看,知識論中的「認識」一定是「完全意識的認識」,有著清楚的主客的對立。動物對世界也有某種層次的認識,像是小狗認得主人、會抓小昆蟲,但牠只有感覺的能力,沒有理性的能力。為什麼說這樣的認識主客不分呢?確切來說,感覺層次的認識中,我們是從客體對主體(我自己)有著如何的利害關係來看,而不是客體確實如何,因此會主客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