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講哲學,是根據西方歷史的發展而歸類,分為三史六論。三史即中國哲學史、西洋哲學史和印度哲學史。印度哲學後來產生佛學,佛學在西元六十五年左右傳入中國,在印度發源的佛學到隋唐以後,就蛻變為中國的佛學。我們如果只去了解西洋哲學史和中國哲學史,基本上沒有太多困難,若有能力,再去讀印度哲學史,則更理想。
六論包括:理則學、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宗教哲學、理性心理學(或稱哲學人類學)和價值學。
所謂哲學概論是整體性地介紹哲學的內容、哲學的意義、哲學的價值、哲學的目的,以及達到目的的方法。
方法論在西方哲學稱為邏輯學,孫中山在寫心理建設時,把這個名詞譯為理則哲。邏輯是一種方法,幫助我們研究、區別正確推理與不正確推理,也就是在研究正確推理與不正確推理時,所使用的方法與原則,好幫我們建構理論體系。方法是為了追求真知識,揭露知識內容的實在性,知識論是幫我們建構知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