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詮釋學(Hermeneutics)注重語言,但不像分析哲學一般去解釋語言的文法或形式,而比較注重內容,特別關懷人生的內容、人的價值體系。在詮釋學的系統裡,肯定人能夠走「下學而上達」的道路,即從感官的、個別的事物裡所觀察得到的原理,可以應用到更高層次的存在。詮釋學基本上與存在主義及前面的現象學關係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