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二十世紀,在哲學上,一方面有了振興的機會,另一方面政治社會的發展卻給了否定的態度,因為二十世紀當中,人類歷史中發生兩次世界大戰,震撼並諷刺了基督宗教所提倡的「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忍耐」的觀念,也就是理念上講愛,實踐上卻講仇恨與屠殺。
二十世紀的哲學有種革新的氣象,不論是德國、法國和美國的哲學家都做了某些改革,突破十九世偏離的思想。十九世紀開展出來的是科學的、實證的、實用的、功利的文化,在這種文化裡,白種人可以利用膚色分別人的價值高低,對人的尊嚴和價值是奇恥大辱,可是到了二十世紀,從物質的層次提升到生命的層次,再往上到心理的層次、意識的層次和精神的層次。整全的人不單只注意肉體,還有精神,除了物質之外,精神和靈魂都得關注。二十世紀後期,是從生命、意識和精神三個層次去去探討哲學問題,哲學問題剛好是人的問題,把人當做哲學探討的對象,研究哲學是為了人。在探討到精神時,必然碰觸靈魂本質的問題,這就把人和天的關建構起,之後再探討人和人、人和物質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