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24:15-24

雅威的話傳給我:

人子,我要將你眼中喜愛的突然奪走,但你不可為此悲痛流淚。你要默默歎息,卻不要像為死者哀悼;你要戴上頭巾,穿上涼鞋,不可留滿鬍鬚,也不要吃鄰人帶來的食物。”我早上向人們說這事,晚上我的妻子便身亡了。

第二天清晨,我按照雅威的吩咐去做。人們對我說:「請告訴我們你這樣做的意思。」我對他們說:雅威對我說:告訴以色列!我準備褻瀆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引以為傲,眼目所愛、心神所系的聖所。你們留下的子女將死於戰事。

但是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不要滿腮鬍鬚,也不要吃鄰人帶來的食物。你們頭上要戴頭巾,腳上要穿涼鞋。你們不要哀掉,也不要哭泣。然而你們將因自己的罪惡而互相歎息、消沉。厄則克耳就是你們的先兆。這事發生時,你們要照他所做的去做,那麼你們便會知道我就是雅威。

 

32 :18-21   你離棄了那賜你生命的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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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22

那時,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老師,我要做什麼好事,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耶穌對他說:「為什麼你問我關於『好』的事? 只有一位是好的!如果 你想得到生命,就要遵守誡命。」他問:「哪些誡命呢?」

耶穌回答:「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你的父母,要愛人如己。」那青年對祂說:「這一切我已經遵守了,還欠缺什麼呢?」耶穌說:「如果你願意達到成全,你去,把你的財產變賣,捐給窮人,你將會擁有天上的寶藏,然後來跟隨我!」那青年聽了這話,憂愁地離去了,因為他有許多財產。

 

福音反省:

富少年已經擁有世人眼中的幸福生命,但他還想使之永恆。耶穌告訴他,只有天主是「好」的。「好」是幸福的同義詞換言之,只有天主才有永恆的幸福生命。法律是走近天主,獲得永生的方法。但方法不是目的。

所以,當耶穌得知富少年已遵規守法時,便要求他以更徹底的方式奔向目標,那就是:捨棄一切,跟隨耶穌。跟隨耶穌,是因為耶穌是走近天父的唯一道路;捨棄一切,是因為真正的幸福生命來自天主。

這意味著:我們把自己認定的「幸福」清除得越多,就越能分享天主的「好」(幸福)。我認定的幸福是天主的「好」(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