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羅 8:1-11

凡活在基督耶穌內的人

已無罪可定。因為神聖的律法,就是那在基督耶穌內使我們得生命的聖神,已把我們從罪惡死亡的法律中解救出來。經上的律法,由於人性無法追隨而有缺陷。天主親自來成就了,他派了自己的兒子,取了跟我們罪人相同的本性,作為贖罪祭,判決了我們人性中的罪。

因此,律法所要求的,就會在我們這些已不再隨著肉性,而隨從聖神生活的人身上實踐。隨著血肉本性生活的人看重本性之物,跟從聖神引導的人切望聖神之事。恣意于本性之欲,唯有滅亡。相反地,追求精神則得到生命與平安。肉身所嚮往的與天主相違,因為血肉之軀不服從天主的律法,實際上也不能。

凡隨從肉身本性的絕不會令天主歡喜。但是,你們已不再屬於肉體之本性,因為由天主來的聖神已住在你們心靈裡,你們的生活是神性的。誰沒有基督的聖神,誰就不屬於基督。基督住在你們內,即使軀體會因罪而死,但靈性已成義而獲得生命。

如果曾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那位聖神在你們心中,那麼,將耶穌基督從死者中復活起來的那位,也將借著在你們心中的聖神,使你們的肉身得到生命。

 

詠 24 上主,這就是那尋求祢聖容的子民。

 

*** 福  音 ***       

路 13:1-9

那時,有人將比拉多把幾個加里肋亞人的血摻在他們祭品中的事告訴了耶穌。祂回答說:「你們以為這些加里肋亞人比其他加里肋亞人更有罪,才遭此禍患嗎?不是的,我告訴你們,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

史羅亞塔倒塌了,壓死了十八個人,你們以為他們比所有耶路撒冷居民更有罪嗎?不是的,我告訴你們,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祂講了這個比喻:「有人在自己的葡萄園裡種了一棵無花果樹,他不時來看,總是找不到果子,便對園丁說:『你看,我三年來在這無花果樹上找果子,卻總找不到。

砍下它吧!何必留它白占土地呢?』但園丁回答說:『主人,再留它一年吧!我給它周圍掘土,施上肥,也許來年會結果子;否則,你就砍下它吧!』」
 

福音反省:

這段福音內容是路加獨有的,論及以色列國和百姓的問題。福音中涉及的兩件不幸之事,實質上引發了同樣的問題:這是天主特別實行的審判行動嗎?天主是否按照眾人所應得的予以報應?耶穌強調每個人悔改的需要。舊約以色列民常把災難視為對罪的懲罰(申第28章),這種觀念也常反映在耶穌時代(若9:2-3; 路5:20-24)。

耶穌本人則對基督徒提出方向性的改變,願意讓他們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祂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悔改不是一種情緒,不理性上的認同,而是心意轉變,回歸上主,行為導正,重新找回幸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