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律的目的,都必須歸結於『最大』的誡命:

『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因為愛就是天主的滿全。

天主在西乃山由梅瑟頒布十條法律的基本原則。

這些法律記載於《梅瑟五書》、《創世紀》、《申命紀》 

 

當時的以色列文化背景,法律並非一般百姓能讀及,必須由經師講解。

流傳的口誤是顯而易見的可能。例如:洗手的法律,原是司祭走近祭壇前

必先洗手,表示必先潔淨自己,才堪當接近天主。但不知從什麼時候,

演變成生活上的成規,更甚成為迷信,巧遇喪事接觸喪家,

不趕快洗手會身附喪家的髒,不幸帶來衰。

耶穌的指正,善念惡念都從心發;若要潔淨,

必須潔淨我們的心,而非潔淨我們的手。而非外在的尊守法律的小節。

 

*** 讀經一 ***     

申4:1,5-9

以色列,

現在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令和規章,並盡力遵行。

如此,你們才能活下去,進入並佔領雅威、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土地。

我按照雅威,我的天主所吩咐的將法律典章訓示你們,讓你們在即將進去得為產業的地方遵行。

你們要謹守遵行,這樣在萬民眼中你們便會顯出是有智慧、有見識的民族。

他們知道這一切法令時,便會說:‘這偉大的民族,真是有智慧、有見識。’

 

有哪個民族的神明,能像雅威我們的天主,在聽到我們的呼求時,如此接近我們呢?

又有哪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則和律令,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律法呢?

你們要小心謹慎,不要忘了你們親眼看到的神跡,

一生一世都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們的心,並要將這些事傳給你們的子孫。

 

詠147

耶路撒冷,請你讚頌上主!

 

*** 福  音 ***      

5:17-19

那時,耶穌對群眾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 要廢除法律和先知。

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使它們達 到圓滿。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消滅了,

法律 上的一點一劃也不會作廢,直到全部達到圓滿。

所以,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

但無論誰遵行這 些誡命,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

 

福音反省 :

基督信仰不是一套法律,但這不意味著基督徒無視法律。

舊約的法律是必要的,卻不是圓滿的基督的福音才是法律和先知的滿全。

能享受到真正 自由的人,是那些遵守了法律,但不以此為滿足的 人。

連遵守法律都做不到,就不要奢談其他了。紅 綠燈都不遵守,如何享受駕駛的樂趣?

 

夫妻忠誠都 做不到,如何享受愛情的豐盛?連祈禱和彌撒都不 參與,如何享受信仰的能量?

經師和法利塞人至少 明白遵守法律的重要,儘管這遠遠不夠。

自由的前 提是限制,福音的先聲是法律;成長的條件是悔改, 復活的序幕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