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 ***

則 18:21-28

如果罪人遠離罪惡,

謹守我的法律,奉行正義之事,他會獲得生命,不會死。他所犯的罪不會報應到他身上,他會因他的義行而生。我願意罪人身亡嗎?--雅威的話。我難道不願意他改邪歸正而生存下去嗎?如果義人離棄義行而犯罪,如同邪惡的人一樣,他會擁有生命嗎?他的義行將得不到報償,他必要因他背信犯罪而死亡。

但是你們會說:雅威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呀!是我的作法不對,還是你們的作法不對?如果義人離棄義行而犯罪,他要因他的罪而受死。如果惡人離棄罪惡,謹守我的法律,奉行正義之事,他定能救他的性命。他會獲得生命,他不會死去,因為他覺悟了,離棄了罪惡。

 

詠 130 我的心靈期待上主

 

*** 福  音 ***

瑪 5:20-26

那時,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絕不能進入天國。你們聽過這句告誡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者必受審判』。但我告訴你們:誰向自己的兄弟發怒,就該受審判;誰說自己的兄弟是『白癡』,必受公議會的制裁;誰罵自己的兄弟是『!瘋子』,就要被投到地獄之火裡。

所以,當你到祭台前獻你的供品時,如果想起有兄弟對你不滿,你應把供品留在祭台前,先去與他和解,然後再來獻你的供品。當你和對頭還在去法庭的路上時,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獄警,把你關在監裡。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決不能出來!

 

福音反省:

雖然我們基督徒很少實際用刀鎗殺人,或者没有暴力傾向,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我們或多或少正在使用語言暴力,以口舌傷害身邊的兄弟姊妹,而這暴力語言恰恰就是殺人不見血的武器。

耶穌今天給我們的教導,就是不可以言語傷害別人,謾罵別人是傻瓜或笨蛋,就是侮辱別人的人格。也許正是由於我們侮辱的言語,有人失去繼續生活的動力而自暴自棄;也許正是由於我們咒罵,有人迷失生活方向。因此,基督徒的言語只可是祝福,不可是詛咒。讓我們都勉力用言語祝福身邊每一位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