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的時候,先寫下自己對處理疾病的意願和臨終時接受急救的意願,未來一旦病倒了,家屬和醫生便可按照當事人的想法,決定醫病的方法。同樣的,在活著的時候,可以用開放的態度,先寫好遺囑。

王憶敏,台灣康泰醫療基金會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