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台灣天主教修會會長聯合會正義和平組與人籟雜誌社在新店天下一家共融廣場舉行「耶穌帶來的新生命:廢除死刑」座談會。各國際人權公約都一致認為生命權是人最基本的權利,不能任意剝奪。聯合國2002年「人權和基本自由保護公約」第13號議定書第一條明訂:「廢除死刑。任何人不得被宣告這種刑罰或被執行。」即使在戰爭期間或其他公眾緊急狀況下,也不再允許死刑的執行。廢除死刑已是國際人權趨勢不可逆轉的潮流,目前已有八十八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歐洲更是一個幾乎完全死刑禁絕的區域。這場座談會邀請相關人士對談,探討罪與罰、贖罪與救贖的底線和關係。

盧俊義牧師從法律、教育、獄證缺失,舉例強調,有些犯人確實殺了人,但其實整體社會都有責任。而有些死刑犯不一定是殺人犯,而是時代政治理念不同而產生的,這種並非十惡不赦的人,或因一時錯踩人生的步代,難道不能給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嗎?他期盼社會能多一些寬恕、憐憫的教育,廢除死刑的日子才可能早一天來臨。

詹德隆神父(右圖左),耶穌會中華省省會長、台灣天主教修會會長聯合會主席; 盧俊義牧師(右圖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北東門教會牧師; 高涌誠律師(右圖中),台北市律師公會秘書長 台灣廢除死刑行動聯盟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