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諾貝爾的遺願,和平獎應該頒給「那些為國家之間的友愛、廢除或減少常備軍、召開或者促成和平會議,做出最多或最好貢獻的人們。」諾貝爾看起來沒有提到人權。但是,事實上,諾貝爾和平獎自從在一九三五年頒給納粹階下囚德國記者歐塞斯基以來,這已經是第七次頒給批判專制政府的人權異議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