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聖事是由天主、丈夫和妻子三方面共同完成的。當男女教友願意結合為夫婦而互相握手時。他們三者─天主、丈夫、妻子─成為不可分的伴侶;天主時刻不離開他們。天主賞給夫婦二人寵佑、力量,使他們能善度婚姻生活,並完善的教育兒女。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分離。」(瑪十九6)天主教一再強調:夫婦間超性的、精神的、及肉體上的結合是天主的立法,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拆散它。所以不准離婚。
天主教友與非教友結婚本是不合法,但若天主教的一方鄭重誠懇地許下盡量使其子女領受洗禮和接受天主教的教育;而非教友的一方,也允諾其配偶婚後,信仰有絕對的自由。在這種情形下,為了保護教友的信德,婚姻的禁阻是可以解除的。(圖:荒漠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