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聖秩聖事及職務的關係,所有的司鐸都必須和主教團聯結在一起,按照每人的聖召與聖寵,為整個教會服務。
司鐸以其職任與生活所追求的目的:就是在基督內宣揚天主父的光榮:無論是在專務祈禱、朝拜、宣講聖道、奉獻聖祭、施行其他聖事、為人作其他服務,就是同時在增加天主的光榮,並幫助人在天主化的生活中前進。

司鐸所負的使命高尚神聖,但也非常的艱難,教會的要求也非常的嚴格。基督要他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做麵糰中的酵母;為此,司鐸必須影響他四周的人們,領他們歸向基督。同時也教導人們,使他們養成愛天主、愛人的思想與生活方式;這工作雖然十分的艱難,但卻是值得嚮往的。
(圖為神長們參加花蓮教區的年退省後,與黃兆明主教合影 / 陳春光神父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