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可分成兩大誡命:分別為「愛天主在萬有之上」與「愛人如己」。
其中第六誡─不可姦淫及第九誡─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都是要我們能「愛人如己」,倘若人人皆能如此,那麼就無須立此誡命了。
舊約時期對於姦淫有不同的看法,由於當時的女人被視為男人的所有物,
天主為保護女人,故特別訂立這條誡命讓兩性得以平等。
(圖:山姆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