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要遵守,權利要爭取。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懦弱退怯;在命運面前不能啞子吃黃蓮,逆來順受。
(一)從小讓孩子擁有自己的物品、零用錢、小天地、朋友和隱私。
(二)答應孩子的事,要盡力辦到,如果辦不到,要立場堅定地解釋理由。
(三)家規守則必須是有彈性的,但每個成員都得遵守。
(四)偶爾讓孩子拿主意、下決定。孩子漸長,甚至可和孩子一起做家庭預算,讓他們知道自己在家中有個位子。
(五)父母不滿意子女時,反對而不責備、不嘮叨、不言過其實。
(六)遇到不合理的事,鼓勵孩子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