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明確的指出,人的性行為只能存在於男、女結合的婚姻生活關係之中,因此,教會認為,同性戀的性行為違反了客觀的自然道德律,相反天主的旨意。儘管如此,教會的牧靈人員在從事牧靈工作上,對於有同性戀傾向的人,仍然應該採取瞭解和關心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