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在和好聖事中,可以適當地幫助教友妥善地告明,並且按照具體、簡單、可以在最近完成,同時在不造成懺悔者太多的負擔的原則下,給予適合的補贖。新訂告解禮典18號:「補贖不只是過去罪惡的賠補,也是重度新生活的幫助,以及改過的神藥。」神父給的補贖只是一個象徵,不能代替每天的努力,也不等於未來的皈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