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們的倫理觀念有四個共同的模型,首先,基督徒的做人態度是「正直」的,其次是願意「跟隨耶穌」,第三是以「信仰」作為做人的基礎,最後是以「愛」為一切德行的中心。基督徒必須意識到,我們的平安是來自天主的恩賜,而不是由個人的道德成就產生的。並且,除非天主賜給我們生命和力量。我們自己不能成為好人。另一方面,我們也都體會到,基督徒的做人,並不抽象的,或是空口說大話,而是在實際生活中,真正努力去實踐道德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