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認為,關於耶穌的材料,傳下來的大部分都是片段、獨立的事件或言語,這些歷史資料是在沒有時間和空間背景的形式下,在團體中保留起來的。而底柏流和步特曼的類型批判把這些福音的原始材料分成四類,就是語錄、簡短事件、長段記錄和軼事等。福音作者把這些素材按照他們寫作的目的與對象重新編輯,而成了今日所看到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