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瑟莫、笛卡兒、萊布尼茲、斯賓諾沙和赫斯安等人以本體論證明天主存在,然而縱觀本體論論證的發展史,發現沒有人提出有效的本體論論證,足以結論出「宇宙有一個必然的存有」。同時並不能決定找到的是那一種形式的神,光是同樣的本體論論證,就可以推出三類不同的神,例如:笛卡兒和萊布尼茲歸結的有神的神,斯賓諾塞推論的泛神觀的神,以及赫斯安歸結的泛內在神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