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世界裡,男女兩性接觸的機會頻繁,婚外情增多。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發生關係,很多教友會認為是犯了第六誡,其實,已經結婚的人,與另外一個已婚者外遇,除了第六誡,更是侵犯了自己配偶的婚姻權,同時也侵犯了對方配偶的婚姻權。天主給人性,不能濫用,而是在婚配中才能享有。
不可貪他人財物,就是要知足常樂。貪不分大小,有時到菜市場買完菜蔬,再多拿菜商一根蔥、一條薑,這也有損天主教徒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