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打落的方式,果子不會全部掉落,總有一些殘留在樹上,於是先人立法時就順手推舟地規定:人們應把殘留的果子讓給窮人。申命紀廿四章二十節這樣說:「當你打橄欖樹時,不要再回去打樹枝上所剩下的,應留給外方人、孤兒和寡婦。」這種安排,充分地顯示立法者對窮人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