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時間:2004年12月28日。

教會的社會訓導不只是很好的理論,若能具體落實,更有助於建立人性尊嚴與社會公義,這次座談討論:台灣距離公義社會還有多遠?教會可以如何具體參與建立公義社會?

保障公義社會,仍然要透過立法、司法、行政部門出力,而台灣的民間團體很有優勢,他們串連或施壓立法委員,加上輿論,讓被忽略的弱勢議題和被踐踏的人性尊嚴,得到重視。韋薇修女觀察到台灣的政府各部會陸續設立了諮詢委員會,其中除了專家、學者之外,還有很大的比例是民間團體代表,她評估說,這些委員會的確影響到民間政策,而且能夠具體落實關心弱勢,像身心障礙者、婦女、原住民等。最終目標是希望貧窮的人、沒有能力的人,不要因為經濟力、政治力或社會教育能力處於弱勢,就放棄正義,司法反而要給這些人公平的機會。

講進步就得想到感恩。吳偉立神父說,教會是騎腳踏車教會,須有兩個輪子,一個是慈善,一個是公義。在台灣,慈善已經做得很好了,但公義的聲音比較不明顯。教堂已經有了基礎,公義或許可以從本堂開始做起。本堂神父必須規畫時間,有部分時間待在教堂,有部分時間一定要走出去。

韋薇修女,仁慈聖母傳教會修女,台灣「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 吳偉立神父,比利時籍,聖母聖心會會士,曾在羅馬從事人權、公益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