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法律視僕人為活的工具,不具法律人格,因為沒有主體人格,僕人不能發表意見。朋友的定義則不同,耶穌願意做人的朋友,他正直不虛偽,包容心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這麼好的朋友,我們能拒絕嗎?然而我們若接納他,就要聽他的誡命:「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