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弟弟的鞭策之下,我很努力地傳了十二年的教,我現在逐漸接受一個事實,天主教和新教在福傳的概念上,存在著必然的差異,兩個宗教對傳教的認定和行動是不一樣的。新教的文化中,會教育剛受浸的弟兄姊妹,傳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義務,是榮耀上帝的方式,具有個人的主動性;天主教比較強調整體性,教會內設有傳教修會,神學院也培訓專業的福傳師,個人化做普世教會的一分子,就像雨水流入河水,感覺不到小雨滴的存在,為普世教會祈禱,也算一種傳教,天主教友覺得心安。

第4棒:潘春旭,就讀於台灣輔仁大學宗教研究所博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