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獄是天主教的一個信仰道理,但煉獄是什麼?煉獄在信仰生活中的地位,必須從末世的觀點來理解。根據教會教導,煉獄是那些在主內死亡的人,等待個人及普世人類的救恩,達到圓滿實現的時刻。教會對煉獄的道理,也是慢慢形成的。雖然福音中許多次提到人有時必須受火淨煉,但是否有煉獄存在並不重要。基督來臨無限地延後,信徒開始反思,靈魂必須受火淨煉是什麼意義。

Purgatory(煉獄) 古希臘的哲學家蘇格拉底,被判飲毒自盡前,按照雅典政府的慣例,受刑人在執行死刑之前,受刑人可以為自己辯護。蘇格拉底卻認為他死而無憾,因為他認為,死亡是靈魂從這個世界,轉入另一個世界。對他而言,他是一位朝聖者,到達地下世界,他可以見到荷馬及其他有名詩人、一些他所景仰的守正不阿的英雄,談論他們的經歷。其實,不論是什麼宗教,都相信人死後到陰間去,但陰間究竟何種天地,是天堂或是地獄,卻語焉不詳。天主教的信仰中也認為,在耶穌基督未復活之前,古代聖人死後就到陰府,等待基督來帶他們到天堂去,所以信經中有這麼一句,「我信祂下降陰府,第三日從者中復活。」 煉獄是天主教的信仰的道理之一,但煉獄是什麼,煉獄在信仰生活中的地位,是必須從末世(世界終窮)的觀點而理解。根據教會的教導,煉獄是那些在主內死亡的人,等待個人及普世人類的救恩,達到圓滿實現的時刻。教會對煉獄的道理,也是慢慢的形成的。宗徒時代的信友,認為基督因受難而死亡,第三天復活後被提升天,遣發祂的生聖神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即所謂的末世,就在眼前,雖然福音中許多次提到人有時必須受火淨煉,但是否有煉獄存在並不重要。基督來臨無限的延後,信徒開始反思,靈魂必須受火淨煉是什麼意義。 在奧斯定之前,靈魂的淨化與末世審判是相關聯,所以,對煉獄並沒有具體而完整的說明。第二世紀的德都良與猶斯定,認為人死後是在「墳墓中」等待救恩的完成。奧利振也建構了一套理論,說明個別靈魂的淨化過程。我們可以說,這已是煉獄理論的雛形。第四世紀的奧斯定,開始辨別全人類的淨化過程,與個別靈魂的淨化。世界末日基督的第二次來臨,是全人類與整個世界圓滿實現的時刻,而個別靈魂的淨化,是在這個過程中實現。雖然如此,人類有人類的命運,個人有個人的命運。從個人的死亡而受審判,至世界末日銻審判之間,有一個過渡期,就是煉獄。中世紀的教會,繼承奧斯定的思想,但特別強調淨化與懲罰二個概念。公元一二七四年的里昂的二次大公會議、公元一四三九年的翡冷翠大公會議,加強對煉獄的道理。至於有關煉獄的定義,則是教宗本篤十二世(1334-1342)所定。當時是因希臘人根據他們的傳統,他們對靈魂受審判的看法,與羅馬教會稍有出入。希臘傳統只接受世界末日的審判,他們認為,善人與惡人的靈魂,死亡之後都在一起,因為審判之火只有一次,這是在世界末日,所以,個人的審判並不重要。雖然善人已受淨化,但他們仍然必須等待。因為根據奧里振,整個人類都在同一次的火燄中得救。後來希臘教會與羅馬教會合作,共同擬定煉獄的定義。 有關煉獄的信仰,使許多信徒覺得必須為已亡的親友祈禱。慎終追遠的精神本是件好事,教會也鼓勵信徒多為亡者祈禱。教會的教導是說,煉獄是一個淨化的過程,後來卻演變而成為一個受苦的地方,信徒因為罪行所產生的後果,在煉獄繼續今世的尚未償盡的補贖。教會為了鼓勵信徒,做某種祈禱,就宣佈這些經文有大赦。祈禱行善本不是量化的行為,但為幫助信友了解大赦的意義,要求信徒以具體的行動表示,做多少祈禱、多少善事多少捐獻,可以使已亡的親友在煉獄中免受多少日子的苦楚。有些信友更是未雨綢繆,在生前就為自己滿足某些可以得到大赦的條件,雖然這是件好事,但也有形式化的危險,引起宗教改革時期時新教徒不接對煉獄的道理。 不論如何,煉獄是教會信理重要的因素之一,它的重要內涵是說,那些在主愛內真正懺悔的信徒,雖然他們的罪過,經過他們寶貴的行為,已得補償,但仍然未達圓滿的境界,因此必須經過淨化。所以基本上煉獄是一段充滿希望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