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公元三百一十三年,米蘭詔書頒佈之後,教會成為合法的宗教,甚至在公元三百八十年以後,教會正式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此後教會的思想開始與希臘、羅馬文化的修辭學、人文學、自然科學等交流。藉由與這些文化相互的交流,來澄清教會基本的信仰內容,例如:天主聖三論、基督二性一位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