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加理斯多一世教宗殉道 (222年)

*** 讀經一 ***

5:18-25

但你們讓聖神來領導,就不必受律法約束了。

我們都瞭解本性的作為:淫亂、穢行、放蕩,崇拜偶像,巫術、仇恨、惱怒、嫉妒,忿怒,爭吵,不睦,結黨分派,怨恨,酗酒,狂歡作樂,以及其他類似的事情。我已告誡過你們,現在再說一次:做這些事的人絕不能繼承天主國。

另一方面,依聖神行事的結果是:博施廣愛,愉悅喜樂,心平氣和,心胸寬廣,慷慨大方,心地善良,待人忠誠,溫柔婉約,節制自律。沒有任何律法可以指責這些品德。凡屬基督的人已把肉身連同人情私欲都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既要因聖神而活,就要讓聖神來領導我們。

 

詠 1 天主,跟隨祢的人必有生命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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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46

那時,耶穌說:「你們有禍了,法利塞人!你們連薄荷、茴香和各種香料都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公義和對天主的愛!這些才是你們應該做的,雖然其他的也不可疏忽。你們有禍了,法利塞人!你們愛在會堂裡坐上座,在廣場上受人致敬。

你們真是有禍了!你們像路上不明顯的墳墓,人們踩上了還不知道!」眾法學士裡有人應聲說:「老師,祢這樣說,把我們也侮辱了!」但耶穌回答說:「你們也有禍了!法學士!你們叫人們背著難以負荷的重擔,自己卻不肯動一動指頭幫助他們!」

 

福音反省:

耶穌連用兩個例子批評法利塞人的偽善:在宗教禮儀上,他們注重細節,以顯示自己的「虔誠」;在公共場合,他們喜歡受人尊敬,以尋求自己的「光榮」。實際上他們忽略與禮儀和公職相應的道德。至於法學士們,則以增加繁瑣的規條來表現他們有「學問」,而他們自己卻不予遵守。

這兩類人都在利用宗教謀求自己的利益(名聲和地位);天主與宗教不過是他們的工具,所以不會受到重視。我們要切記:天主不是我們獲取利益、解決困難的保障,而是我們應敬奉的主,且在萬有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