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旬期文告 教宗本篤十六世 2010年四旬期文告 「天主的正義已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顯示出來。」 (參羅三21-22) 親愛的弟兄姊妹: 教會每年都藉著四旬期這機會邀請我們按福音的教導真誠地反省自己的生活。今年,我想以保祿的證言:「天主的正義已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顯示出來」(參羅三21-22) 作出發點,向各位提供幾點有關「正義」這個廣泛的主題來作為反省。 ───正義:「給每個人他應得的」─── 我首先想要思考「正義」這詞彙的意思。根據第三世紀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著名的解釋,「正義」一般的用法是指「給每個人他應得的」(dare cuique suum)。然而在實際上,這個傳統的定義並未明確指出要給每一個人「應得的」是什麼。人最需要的東西,是無法用法律保證使他得到的。為了能活出最充實的生命,人需要某些更切身、只能是以禮物賦予的東西:我們可以說,人是靠那只有天主才能給予的愛而活,因為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和模樣創造了人。物質上的東西當然是有用和必需的——況且,耶穌自己關心要把病人治好、餵飽跟隨祂的群眾,而且又譴責莫不關心的態度──在今天依然存在,使數百萬人由於缺少食物、水和醫藥而喪失性命,但「分配」正義並不把人類「應得的」都全部歸還。其實人需要天主,就像人需要食糧一樣。聖奧斯定說:「正義這美德就是給與每一個人他所應得的…,把人從真天主那裡移開,這就不是人的正義。」(《天主之城》十九21)。 ───不正義從何而來?─── 聖史馬爾谷記述了下面這段耶穌說的話,這段話是安插在關於潔淨及污穢的爭論中:「不是人從外面進入他內的,能汙穢人,而是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汙穢人……。凡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使人汙穢。因為從裡面,從人心裡出來的是些惡念」(谷七14-15、20-21)。除了當前有關「食物」的問題之外,我們還能從法利塞人的反應中察覺到在人的心中有一個誘惑常在:把邪惡的起源歸咎外在的原因。若仔細看,許多現代意識形態都有這樣的假設:既然不正義是「從外」而來的,為了要讓正義伸張,只要除去阻擋實行正義的外在原因就夠了。這樣的想法——耶穌勸告說——天真又短視。不義、邪惡的果實,並非完全出於外在的原因;它的根源還是在於人心——我們在人的心中找到一些病菌神奇地與「邪惡」共存。聖詠作者悲痛地承認說:「的確,我在罪惡中出生,我的母親在罪惡中懷孕了我」(詠五一7)。是的,人被一股強烈的力量影響,變得軟弱,使他與其別人共融的能力受到傷害。人有自由分享的本性,但在心中他卻察覺到一股奇特的重力,使他轉向自我,把自己奠定在他人之上和與他人對立:這就是自我主義,是原罪的結果。亞當和厄娃被撒殫的謊言所引誘,摘下了神祕的果子之後,就違背天主的命令,便以懷疑和競爭的態度取代了信任「愛」這原則;又以急不可待就強奪和一意孤行的行為取代了領受、接納以及滿懷信心等待「另一位」這原則 (參創三1-6),結果他們體驗到一種惶恐不安的感覺。人如何擺脫這股自私的力量才能敞開心來接受「愛」呢? ───正義與Sedaqah─── 在以色列子民的智慧裡,我們看到的中心思想是「對天主的信賴」——祂「由糞土中舉揚窮苦的人」(詠一一三7),以及「對鄰人的正義」兩者之間深深的連帶關係。希伯來語中表示義德的字是sedaqah,也充分表達了這一點。事實上,sedaqah一方面意味著完全接受以色列天主的旨意;另一方面則表示公平對待鄰人(參出廿12-20),尤其是窮人、異鄉人、孤兒、寡婦(參申十18-19)。但這兩種意義是有相連關係的,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施捨給窮人,無非就是把自己欠天主的歸還給天主──天主憐憫了祂子民的卑賤[ 繼續... ]| 1 | 2 |